2010年7月1日星期四

旅店业者:实施无烟区政‧政府应列明禁烟令

旅店业者:实施无烟区政‧政府应列明禁烟令

甲旅店业者週二(6月29日)与甲州卫生局举行对话时强调,旅游业者支持政府要把甲州列为无烟区的政策,但政府必须先有明確的禁烟区法令,旅店业者才能名正言顺的依法而行。

否则的话,一些灰色地点,例如酒吧与赌场,在现有法令下是特別获得豁免,可以抽烟的,这样的情形令业者难以適从。

前来出席对话会的是卫生局副主任嘉沙里、卫生局环境组官员达斯卡杜尼,及香烟管制组官员查里哈再茵。

相关法令尚在擬定

对於旅店业者的上述要求,他们表示,相关法令正在擬定之中,相信不久之后將会通过和落实。

卫生局官员在匯报时提及,甲州除了无烟区的所有室內不准抽烟之外,世遗区內的2条街道则无论室內或户外都禁烟,这两条街是鸡场街和哥打路(包括荷兰红屋广场)。

官员相信,从世界各国的例子和结果来看,禁烟不但不会使顾客减少,而且会增加顾客,因为有关空间变得老少咸宜。

“我们希望有一天马六甲可以成为受国际承认的无烟区。”

官员也在会上匯报抽烟的种种坏处,及禁烟的种种好处。

星洲日报/古城‧2010.06.29
http://mykampung.sinchew.com.my/node/105622?tid=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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